
近日,蓝之天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当事人秦先生专程送来的锦旗,锦旗上“仗义执言,秉公维权”八个烫金大字熠熠生辉。从接受委托到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蓝之天律师团队仅用月余时间便完成了高效维权,让法律的正义在这起个案中掷地有声。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15日下午,苏州市某区一家汽修店内,被告人秦先生与被害人因店面转租及证照办理事宜发生纠纷,由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虽经旁人劝开,但双方仍争执不休。秦先生因遭被害人辱骂刺激,冲动之下顺手捡起一把十字扳手,砸向被害人方向的地面,扳手反弹后击中被害人,造成其腿部两处轻伤。案发后,秦先生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2024年2月,秦先生赔偿被害人人民币5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2026年1月,江苏省苏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秦先生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秦先生犯故意伤害罪,并认定秦先生存在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办案解读
面对“致两处轻伤”且可能面临实刑的不利局面,蓝之天团队辩护人并未仅局限于传统的道歉赔偿,而是采取了“定性辩护+量刑剥离”的系统性策略,为缓刑适用扫清障碍。
首要策略是精准锁定“自首”这一法定从轻情节。辩护人敏锐捕捉到秦先生“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关键事实,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主张其行为构成“视为自动投案”。针对秦先生此前因法律认知偏差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成功论证“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成立”,从而确立了最核心的减刑基础。
核心策略是重构冲突起因,坐实“被害人过错”。辩护人没有被动接受互殴定性,而是深挖证人证言,还原了被害人先辱骂挑衅、并在被劝阻后主动挣脱冲向被告人激化矛盾的细节。通过强调被害人“先骂后冲”的过错行为,成功将案件定性引向“激情犯罪”,显著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评价,为缓刑适用创造了关键的事实依据。
辅助策略是引入“意外介入因素”降低主观恶性。辩护人详细复盘伤害过程,指出扳手系“砸向地面弹起后致伤”而非直接击打身体。这一细节的呈现,虽未改变伤害结果,但有效说服法庭认定被告人在冲动下的行为具有偶然性,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进一步弱化了严惩的必要性。
终极策略是“赔偿谅解”与“社会关系修复”的双重保险。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不仅消除了社会矛盾,更展示了被告人悔罪赎罪的实际态度。结合被告人家庭状况(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温情辩护,最终促使法院在量刑建议范围内做出最有利的判决,成功适用缓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非常成功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