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常婧律师受苏州市乐仁乐助公益发展与评估中心邀请,前往吴中高新区科文中心,为吴中高新区社区儿童主任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内容。
常婧律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背景。曾在上市公司任职,对于公司管理运营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运用。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参与办理过近百起民商事及刑事类案件,以其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苏州市乐仁乐助公益发展与评估中心隶属于由乐仁乐助公益团队创立的社会组织品牌“乐仁乐助社会创新机构”,该机构先后获得: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中国社工百强机构、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中国最美社工等 30 多项国家级和省级奖项与荣誉,其托管的儿童关爱之家评估在苏州市域名列第一。
2019年,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具体负责村(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培训当天,有30多名吴中高新区儿童主任参加学习。
常婧律师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法条入手,结合自身经办案例和时事,引入电影《少年的你》、短视频网红亲吻小孩等热点话题,以生动风趣的语言、温婉亲和的风格获得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培训采用了小课堂形式,参训人员围桌而坐,氛围温暖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