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师协会近日下发通知,公布省律协九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机构与委员名单。我所周春磊主任律师成功当选复查工作委员会委员。
通知指出,经过个人申报、主任竞聘、委员遴选、征求意见、组织审核等程序确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并经省律协九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和九届四次会长办公室审议通过,省律协现成立22个工作委员会和27个业务委员会,包括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委员会、行业发展与规则工作委员会、惩戒工作委员会、复查工作委员会等。
周春磊律师,江苏苏州人,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律师。苏州市优秀律师、高级工程法务咨询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纪律委员会及财经委员会委员、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副监事长;苏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执业考核委员会副主任、苏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周春磊律师善于在法学理论与实际案情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巧妙运用谋略,以法律所允许的途径或方式,竭力实现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之维护。执业至今,已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案件数千余件,并以重大、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居多。
近二十年的执业律师经历,周春磊律师凭借着对律师事业的热爱和执着,一步一个脚印,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后,其严肃认真的治所态度、勤勉好学的进取精神和严于律己的人格魅力,使蓝之天所汇集了一批讲政治、懂业务、有理想、肯奉献的年轻律师;以周春磊律师为代表的蓝之天所这个集体,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将蓝之天所建成了规范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律师事务所。
蓝之天秉承“崇法尚德,诚绘蓝天”的理念并以此作为所训,坚持“政治引领、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理念,注重科技与法律融合的创新工作思维,重视律所文化建设与传承。蓝之天律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社会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以专业、敬业、诚信的职业操守,秉持法律武器,力促社会和谐。
自成立以来,蓝之天先后荣获“苏州市群众满意的文明法律服务单位”“苏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苏州市姑苏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苏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苏州市知名商标”“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