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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周春磊主任应邀为苏州市社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动员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解读《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1-03-25 16:19: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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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苏州市民政局主办,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苏州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学院承办的“苏州市社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动员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在苏州干部学院顺利举行,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主、分会场同步培训,近300家组织报名参加。我所周春磊主任律师作为苏州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学院专家指导团成员,受邀为参训组织详细解读《民法典》中社会组织相关内容,为苏州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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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磊律师,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首席合伙人。先后担任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苏州市律师协会监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员会委员,并荣获苏州市优秀律师、姑苏区优秀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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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主任以详细生动的案例,着重为社会组织代表讲解《民法典》中非盈利法人、捐助法人、社会组织机构设置等相关内容,解答企业、社会组织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受训学员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的理念。

当天,还有市政协委员、市民政局调研员、市社会组织促进会会长胡跃忠主讲“社会组织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谈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实践学党史行动”、 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周梦芸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王长友讲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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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杨小勇作开班动员时指出,要在学史明理中深悟思想,要在学史增信中永求真理,要在学史崇德中办好实事,要在学史力行中勇开新局。他希望全体学员珍惜机会、认真听讲,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积蓄能量、奠定基础,为苏州打造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贡献社会组织的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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